5月27日学校邀请哈尔滨第二代表室来校开展“采购合同监理督管暂行规定”和“两评”法规的专题培训。
本次培训的内容是关于预研、研制以及产品采购监管的最高、最新的执行标准,培训的内容涉及采购任务全过程的要求,包括项目执行过程的采购、经费使用、纪律监管等与“合同绩效和履约信誉”相关方面的内容。
培训由科研院常务副院长秦志亮主持,党委常委、副校长殷敬伟出席并讲话。
殷敬伟指出管理暂行规定和“两评”法规的出台是国家新时期加强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新形势下,学校要对科研制度全面审视,确保科研工作“符合规定、不碰红线、用足红利、便捷高效”,同时作为国内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应该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牢记学校的使命,抓住新时期建设的机遇、迎接新时期各项新要求带来的新挑战。在落实管理暂行规定和“两评”法规时,机关在做好服务的同时,强化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学院和研究所要在本部门内部全面传达,落实好相关要求,最终形成学校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
科研院、纪委办、财务处、国资处、相关学院的分管领导,相关研究所的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参加了本次培训。此次培训之后,学校将对采购合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两评”法规要求进行任务分解和分级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