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杭锦旗着眼于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将综合考评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有效抓手,探索形成了以“三单管理、三项考核、三个运用”为主要内容的“三个三”综合考评工作法,着力构建指标体系层级化、考核方法科学化、结果运用导向化的综合考评机制,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激发干事创业激情,推动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敢担当、善作为的执政骨干队伍,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成较高质量的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一、背景起因

(一)部分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是工作法的“启动器”。当前,全旗干部队伍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的干部精神懈怠,不思进取,不想担当作为;有的干部心存顾虑,畏首畏尾,不敢担当作为;有的干部能力不足,办法不多,不会担当作为。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全旗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如何通过考评奖优罚劣,让有为者有位、让无为者让位,真正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推进事业发展,为百姓谋幸福,这是工作法产生的重要前提。

(二)坚决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工作法的“助力泵”。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精准扶贫的部署要求,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旗2016年国家级标准贫困人口3012人稳定脱贫,摘掉自治区贫困旗区帽子;确保2020年全旗现行农村牧区低保标准线下8954人全部稳定脱贫,人均纯收入水平比现行低保标准翻一番以上,让人民群众享受发展成果,切实提高幸福指数,这是工作法产生的重要推力。

(三)实现较高质量的小康社会是工作法的“催生剂”。目前,全旗县域经济实力处于全市末位,欠发达仍是最基本的旗情。要想实现“后发赶超”,与全市同步建成较高质量的小康社会,关键靠全旗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队伍。这就要求我们建立一套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干部考评新机制,把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上来,把不愿为、不会为、不作为的干部调下去,确保实现全旗“十三五”发展目标,与全市同步建成较高质量的小康社会,这是工作法产生的重要根源。

二、主要做法

(一)“三单管理”,分级明责。在考核指标设置上,推行“三单管理”制度,逐级制定目标任务清单,形成“旗—苏木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三级清单。一级清单,即综合考评办围绕市对旗年度目标任务和旗委、政府年度总体工作部署,制定全旗“五位一体”(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旗、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清单,明确年度总任务;二级清单,即综合考评办牵头,相关监控部门配合,将全旗“五位一体”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明确每个单位的年度工作任务;三级清单,即各地各部门负责,将旗委、政府分解落实的年度工作任务再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每一名班子成员,明确班子成员年度具体工作任务,切实将指标任务落到人头上,压实了考核责任。同时,将考核单位分为党群部门、政府职能部门、社会事业部门、垂管部门、苏木镇五个类别进行差异化考核,共性指标以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为主,个性指标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旗为主。

(二)“三项考核”,考实评准。在考核方式上,实行以“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定期考核”为主要内容的“三项考核”措施,着力构建监控部门日常考核、纪检监察部门常态考核、旗委政府督查室重点考核、综合考评办整体考核的立体化、多角度、全过程考核体系,切实从严管理干部。一是注重平时考核。以脱贫攻坚专项考核为试点,运用“互联网+”手段进行精准考核,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干部帮扶情况和帮扶成效,提高考评效率,实现考核评价即时化;建立按周、月、季、半年、年度定期报告工作进度制度,对干部工作效能进行动态监控,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进展情况,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真正做到一事一考、时做时考,有效解决平时考核落实难的问题。二是开展专项考核。由综合考评办负责,每年对全旗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1-2次专项考核,领导班子重点考核团结协作、民主决策、干部管理、工作业绩等情况,领导干部重点考核党员干部“四种意识”现实表现、“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及后续管理、脱贫攻坚、信访矛盾化解、文明城镇创建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旗委政府督查室会同扶贫办、文明办等部门,对脱贫攻坚、文明城镇创建、十个全覆盖等全旗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考核。三是实行定期考核。由“五位一体”各监控部门组成考核组,每半年对各地各部门“五位一体”落实情况、领导班子运行情况以及科级干部德、能、勤、绩、廉、学表现进行考核。每年年底,按照平时考核占40%、专项考核占20%、定期考核占40%的比例,对各地各部门工作情况、领导班子运行情况、科级干部履职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和排名。

(三)“三个运用”,奖优罚劣。考评结果不但在年度考核评优时要用,还在“日常教育管理要用到”、“干部能上能下要用到”,真正做到上有依据、下有章法。一是将考评结果运用到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中。对平时考核和专项考核中发现的干部不愿为、慢作为等情况,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或预警诫勉;对重点工作落实不力、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即时进行全旗通报并下发《整改通知单》,按照时限要求推进整改落实。二是将考评结果运用到年度考核评优中。根据年底综合考评排名结果,按照30%的比例确定先进集体,按照15%的比例确定优秀个人,每年旗委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将评优结果记入干部个人档案。三是将考评结果运用到干部能上能下中。对在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定期考核中发现的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特别是在基层一线、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即时提拔重用;对在年底综合考评排名靠前特别是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领导班子不团结、内部管理不严格不规范、议事决策缺乏民主作风、工作业绩平淡的,调整主要负责人或班子成员;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进行降职或免职,对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置。

三、取得成效

今年以来,通过实行“三个三”综合考评工作法,对67名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和基层一线中敢担当善作为、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进行了提拔重用,对44名在履行岗位职责或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较差的干部进行了调整交流或免职处理,对4名不担当、不作为、不会为的干部进行了免职处理,对6名不愿为、慢作为的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16名乱作为的干部进行党纪政纪处分。2015年度评优共1089人,其中科级干部220人;2016年“七一”期间,表彰奖励了20名优秀共产党员、2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1名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17个先进基层党组织。

杭锦旗推行“三个三”综合考评工作法,切实解决了“考核指标怎么下达、怎么考核、考核结果怎么用”的问题,实现了三个方面的明显转变。

(一)在指标设置上,突出责任到人,实现由“考班子”到“考班子+考个人”相结合。过去只给领导班子下达年度目标任务,未分解落实到干部,造成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干好干坏一个样,不会因分管工作做的不到位而被问责。通过实行“三单管理”,将任务下达给领导班子分解到个人,对领导班子考核扣分的同时,相应的对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也进行扣分,对重点工作落实不力、推进缓慢、敷衍应付的进行问责,对存在较大过失、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进行从严处置,切实压实干部责任,以精准考核管人促事。

(二)在方式方法上,突出综合考评,实现由“年底一次考核”到“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定期考核”相结合。过去是年底一次性对各地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现在更加注重日常考核,更加注重全程监管,把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与半年、年底的定期考核结合起来,对各地各部门进行考评排名,对科级领导班子进行综合分析,对全旗科级“一把手”、副职和待遇干部进行分类排队,使考核结果更加全面、系统、客观、科学,更加有公信力。

(三)在结果运用上,突出科学运用,实现由“只奖不罚”到“奖励先进+提拔优秀+惩罚懈怠”相结合。过去考核以激励为主,只奖不罚,多数单位认为只要不排在末位就行,多数干部认为评不上优秀评为称职也行,现在是奖罚分明,既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提拔重用敢担当、善作为、干实事的干部,又问责排名靠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调整交流不担当、不作为、不会为的干部,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推动全旗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不断前进。

四、几点启示

在综合考评工作中,我们有三点启示:第一,必须以发展为先。考核的着眼点落脚点都要集中到推动科学发展上来,科学发展的重点在哪里,考核的重点就要指向哪里。要充分发挥考核的“引领”作用,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干部特点设置各有侧重的“差异化”考核指标,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旗、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五个方面工作统筹推进,同步同向发力,同频同位见效,做到重点工作重点抓,确保考核引领工作导向。第二,必须以务实为要。既科学设计又精心操作,既于法周严又于事简便,着力变概念为事实、变抽象为具体、变定性为定量,把考核做深做细做实。要充分发挥考核的“体检”作用,更加突出过程管理,充分发挥监控部门作用,最大限度广泛收集考核信息,使考核工作既有力推动工作落实,又准确评价班子和干部业绩,确保让“懂专业”的来考核干部业绩,确保考核过程和结果客观公正。第三,必须以使用为本。考是手段,用是目的,只有让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对接,考核工作才有生命力。要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在考实评准的基础上,要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评先评优、提拔使用、职务调整、教育培训、监督管理从严挂钩,确保考核结果的有效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