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外协经费违规使用警示案例及规范指引
发布时间:2025-06-11
来源:科学技术研究院
浏览次数:
某高校教授在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列为课题外协单位。通过签订虚假技术开发合同、虚增合同金额、开具虚假发票等手段,将科研经费转入关联公司账户,再以“劳务费”“材料费”等名义套现,累计违规金额超千万元。
处理结果:因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追缴资金并处罚金。
某科研团队负责人在项目中,以支付校外人员劳务费名义,冒用学生身份信息办理银行账户,套取科研经费。部分资金通过虚假合同转入亲属账户,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及个人消费。
处理结果:相关责任人员被撤销职称、追回资金并移送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案例3:关联交易违规转拨经费
某课题组在横向合作项目中,与无资质企业签订虚假技术服务合同,将经费违规转拨至关联方。合作方通过虚开发票、伪造验收材料等手段套现。
处理结果:终止项目资格,追回全部违规资金,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4:私存私用科研资金
某项目负责人将企业支付的横向经费直接转入个人账户,长期私存并用于购买房产、股票等投资。审计期间试图通过伪造报销凭证掩盖资金流向。
处理结果: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违法所得。
一是合作方准入:外协单位需具备合法资质(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保密资格证书等),严禁与无资质或关联企业合作,严禁私自降密外协。
二是关联交易披露:与课题负责人、参与人员存在利益关联的单位,需回避合作,严禁利益关联外协。
一是合同真实性保障:外协合同需明确任务内容、经费预算、成果交付等条款,确保与项目研究目标一致,严禁虚构或夸大合作内容。
二是合同履行动态监控:建立履约台账,记录合同关键节点(如付款条件、交付物验收)、执行进度及风险预警,定期核查;阶段性验收按合同约定分阶段验收成果,验收文件需双方签字确认并作为后续付款依据。
一是票据合规性:严禁开具虚假发票、拆分票据报销;劳务费需通过个人银行卡发放,零现金支付并扣个税。
二是预算刚性约束:外协经费支出须严格匹配预算科目,严禁超范围、超预算支出。
四、防控利益输送与挪用风险
一是禁止资金私存:严禁将科研经费转入个人账户或关联企业,确保资金封闭运行。
二是定期审计核查:科研人员建立外协经费台账,配合校内审计及上级部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科研经费是国家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撑,全体科研人员应严守红线,阳光操作,以案为鉴,杜绝侥幸心理,坚守学术道德与法律底线,共建透明科研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