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管字2022﹝006﹞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学校2022年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学校计划于3月下旬召开2022年度管理评审会议,现将《哈尔滨工程大学2022年度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评审计划》下发,各单位按照要求做好管理评审准备工作:
一、 各部门应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2022年度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评审计划》(详见附件1)的要求,机关职能部门、所有实现部门(含学院)上报《数据分析报告》、《过程能力报告》,有产品的研究所还需上报《产品质量符合性报告》,财务处上报《财务数据分析报告》。并于2022年3月12日前将纸质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科研院质量处(主楼1008房间)。有关报告的要求:
(一) 《数据分析报告》、《过程能力报告》、《产品质量符合性报告》《财务数据分析报告》数据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二) 《数据分析报告》封面格式参见附件2(ZBC-26-02);各部门汇总本部门涉及的质量数据,形成本部门《质量数据清单》(ZBC-26-01),并针对其中数据进行分析,形成《数据分析报告》具体可参考《质量数据清单及获取渠道》(见附表1)。考核本部门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形成《2021年(部门) 质量目标执行情况对照表》(见附表2)。
(三) 《过程能力报告》封面格式参见附件3。各部门依据本部门的职责划分情况,分析实现各项职能的能力,并针对能力不足之处采取措施,并对学校赋予各部门的职能提出改进建议,形成《过程能力报告》。具体涉及过程和监测项目可参考《过程监视和测量示例表》(见附表3)。
(四) 《产品质量符合性报告》的封面格式参见附件4。报告内容参考附件4-1提纲,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实现部门对本部门产品出校情况、产品符合要求的情况(包括技术指标、生产质量、合同履行情况和售后服务等情况)以及产品亟待完善和持续改进等内容进行总结。
二、 管理评审会议,学校《质量管理工作报告》需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提供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分工详见附件5),请于2022年3月12日前将电子版报质量处(刘雪松 微信 15145022007)。
各部门可在《数据分析报告》中,针对目前学校体系运行情况、学校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制定或修改提出改进的意见或建议。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2022年度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评审计划
2.《数据分析报告》
3.《过程能力报告》
4.《产品质量符合性报告》
5.《2022年度质量管理工作报告》部门任务分工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12月30日
(联系人:刘雪松 82518548 1514502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