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B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规定
8.2产品和服务的要求
8.2.1顾客沟通
与顾客沟通的内容应包括:
a)提供有关产品和服务的信息;
b)处理问询、合同或订单,包括更改;
c)获取有关产品和服务的顾客反馈,包括顾客投诉;
d)处置或控制顾客财产;
e)关系重大时,制定应急措施的特定要求;
f)产品使用、维修和保障的需求。
注:对于装备领域,“关系重大”是指因内部或外部原因,可能对实现顾客要求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8.2.2产品和服务要求的确定
在确定向顾客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要求时,组织应确保:
a)产品和服务的要求得到规定,包括:
1)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2)组织认为的必要要求。
b)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能够满足所声明的要求。
8.2.3产品和服务要求的评审
8.2.3.1组织应确保有能力向顾客提供满足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在承诺向顾客提供产品和服务之前,组织应对如下各项要求进行评审:
a)顾客规定的要求,包括对交付及交付后活动的要求;
b)顾客虽然没有明示,但规定的用途或已知的预期用途所必需的要求;
c)组织规定的要求;
d)适用于产品和服务的法律法规要求;
e)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或订单要求;
f)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组织应确保与以前规定不一致的合同或订单要求已得到解决。
若顾客没有提供成文的要求,组织在接受顾客要求前应对顾客要求进行确认。
注:在某些情况下,如网上销售,对每一个订单进行正式的评审可能是不实际的,作为替代方法,可评审有关的产品信息,如产品目录。
8.2.3.2适用时,组织应保留与下列方面有关的成文信息:
a)评审结果;
b)产品和服务的新要求。
8.2.4产品和服务要求的更改
若产品和服务要求发生更改,组织应确保相关的成文信息得到修改,并确保相关人员知道已更改的要求。
若产品和服务要求发生更改影响到实现顾客要求时,其更改应征得顾客的同意。
《与顾客有关过程控制程序》请点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