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B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规定
7.5成文信息
7.5.2创建和更新
在创建和更新成文信息时,组织应确保适当的:
a)标识和说明(如标题、日期、作者、索引编号);
b)形式(如语言、软件版本、图表)和载体(如纸质的、电子的);
c)评审和批准,以保持适宜性和充分性;
7.5.3成文信息的控制
7.5.3.1应控制质量管理体系和本标准所要求的成文信息,以确保:
a)在需要的场合和时机,均可获得并适用;
b)予以妥善保护(如防止泄密、不当使用或缺失);
d)记录完整、可追溯,并能证明产品和服务满足要求的程度;
e)产品和服务质量形成过程中需要的文件和记录按规定归档。
7.5.3.2为控制成文信息,适用时,组织应进行下列活动:
a)分发、访问、检索和使用;
b)存储和防护,包括保持可读性;
c)更改控制(如版本控制);
d)保留和处置;
e)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对所保留的、作为符合性证据的成文信息应予以保护,防止非预期的更改。
文件和记录的保留期限,应满足顾客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与产品和服务的寿命周期相适应。
注1:对成文信息的“访问”可能意味着仅允许查阅,或者意味着允许查阅并授权修改。
注2:电子化成文信息的管理,通常包括规定数据的保护过程,如防止丢失、未授权更改、非预期修改、损坏或物理损坏。
《记录控制程序》请点击 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