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B9001C条款规定4.1规定:“4.1 理解组织及其环境。组织应确定与其宗旨和战略方向相关并影响其实现质量管理体系预期结果的能力的各种外部和内部因素。”
审核要点:组织应对这些外部和内部因素的相关信息进行监视和评审。
落实措施:每年在管理评审前,科研质量与项目管理处汇总“学校内、外部环境因素识别表”,形成“哈尔滨工程大学内、外部环境因素汇总表”,提交管理评审审核,通过后,将汇总表下发各部门实施监视。
具体工作:年初,各部门编制本部门的《内外部环境因素识别表》,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实现部门完成后上交至学院,学院形成学院《内外部环境因素识别汇总表》;机关管理部门、学院将电子版上报至质量项目管理处,汇总形成《哈尔滨工程大学内外部环境因素汇总表》提交管理评审审核,通过后下发各部门实施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