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B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规定

9绩效评价

9.3.1总则

最高管理者应按照策划的时间间隔对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并与组织的战略方向保持一致。

产品和服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组织应及时进行专题管理评审。

9.3.2管理评审输入

策划和实施管理评审时应考虑下列内容:

a)以往管理评审所采取措施的情况;

b)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内外部因素的变化;

c)下列有关质量管理体系绩效和有效性的信息,包括其趋势:

1)顾客满意和有关相关方的反馈;

2)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3)过程绩效以及产品和服务的合格情况;

4)不合格及纠正措施;

5)监视和测量结果;

6)审核结果;

7)外部供方的绩效。

d)资源的充分性;

e)应对风险和机遇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见6.1);

f)改进的机会;

g)质量经济性分析情况;

h)重大质量问题的归零情况。

9.3.3管理评审输出

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与下列事项相关的决定和措施:

a)改进的机会;

b)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变更;

c)资源需求;

d)顾客提出的改进要求。

组织应保留成文信息,作为管理评审结果的证据。

组织应对管理评审输出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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