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B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规定
9绩效评价
9.3.1总则
最高管理者应按照策划的时间间隔对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并与组织的战略方向保持一致。
产品和服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组织应及时进行专题管理评审。
9.3.2管理评审输入
策划和实施管理评审时应考虑下列内容:
a)以往管理评审所采取措施的情况;
b)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内外部因素的变化;
c)下列有关质量管理体系绩效和有效性的信息,包括其趋势:
1)顾客满意和有关相关方的反馈;
2)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3)过程绩效以及产品和服务的合格情况;
4)不合格及纠正措施;
5)监视和测量结果;
6)审核结果;
7)外部供方的绩效。
d)资源的充分性;
e)应对风险和机遇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见6.1);
f)改进的机会;
g)质量经济性分析情况;
h)重大质量问题的归零情况。
9.3.3管理评审输出
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与下列事项相关的决定和措施:
a)改进的机会;
b)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变更;
c)资源需求;
d)顾客提出的改进要求。
组织应保留成文信息,作为管理评审结果的证据。
组织应对管理评审输出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管理评审程序》请点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