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B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规定
9绩效评价
9.2内部审核
9.2.1组织应按照策划的时间间隔进行内部审核,以提供有关质量管理体系的下列信息:
a)是否符合:
1)组织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2)本标准的要求。
b)是否得到有效的实施和保持。
9.2.2组织应:
a)依据有关过程的重要性、对组织产生影响的变化和以往的审核结果,策划、制定、实施和保持审核方案,审核方案包括频次、方法、职责、策划要求和报告;
b)规定每次审核的审核准则和范围;
c)选择审核员并实施审核,以确保审核过程客观公正;
d)确保将审核结果报告给相关管理者;
e)及时采取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f)保留成文信息,作为实施审核方案以及审核结果的证据。
组织应确保内部审核员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相关指南参见GB/T 19011。
《内部审核程序》请点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