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学校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基地管理,有效落实各类各级科研平台管理规定,充分发挥实验室在开展有组织的科研中的载体作用,保障实验室下一步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现科研院组织核查各学院代管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实验室)基本信息。

一、核实内容及要求

(一)实验室组织结构

各学院认真研究各类各级实验室的相关规定,组织建立健全各实验室组织结构,核实人员组成,形成实验室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实验室主任若变动,由依托学院向科研院打报告申请,学校依据各类各级实验室管理办法,统一报批或报备。

(二)学术委员会

各学院发挥主观能动性,督促各实验室梳理学术委员会,形成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名单(详见附件2)。学院根据各类各级实验室管理要求、性质和数量,策划年度各实验室召开学术委员会工作计划(详见附件3),并组织落实。

各实验室提高认识,充分利用学术委员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分发挥实验室在有组织科研、科研育人的载体作用,按照学院工作部署严格落实相关工作。

(三)开放课题

学院统筹安排实验室管理基金的使用,合理安排开放课题,对各级各类实验室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且需定期评估的实验室应严格落实开放课题要求,特别是对“双一流”建设直接作用且明列的“国家级平台”“教育部建设、认定的平台”要充分保障,学院应优先保障校外课题数量及基金。各学院向科研院报备《 年度 学院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计划》(详见附件4)。

相关材料由学院统一报主管领导签字并盖学院章确认,4月29日前报送综合服务大厅科研服务16号窗口,同时微信报送电子版,联系人:曾玲玲(13304805512同微信),刘雪松(15145022007同微信)。

二、各类实验室日常运行安全要求

根据教育部2022年对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学校近期将由科学技术研究院、安全保卫处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实验室日常运行过程的安全管理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请各学院先行组织对所辖实验室开展安全自查,确保各类实验室安全有序开展各项活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4月21日